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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《皇冠9393体育平台做好授予博士、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》
作者:songq0916
上传时间:2011年03月28日 19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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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位办[2011]12号 

各学位授予单位: 

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、教育部下发的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》(学位〔2009〕10号,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和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《授予博士、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》(教研厅〔2010〕1号,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的要求,为做好授予博士、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(以下简称“二级学科”)自主设置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 

一、二级学科由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与调整,是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—2020年)》,优化学科结构,加快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。它将进一步扩大学位授予单位的办学自主权,有利于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,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,有利于学科结构调整,有利于学科特色形成。各学位授予单位应按照《管理办法》和《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,结合本单位的学科基础,科学、合理、规范地设置二级学科,确保人才培养质量。 

二、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与调整目录内二级学科,应按照《授予博士、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目录》和《实施细则》的规定进行。在该二级学科目录未统计编制完成前,各学位授予单位可按照《授予博士、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、专业目录》(1997年颁布)的二级学科目录自主设置目录内二级学科。 

三、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与调整目录外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,须按照本文件附件一的要求,撰写“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论证方案”或“自主设置交叉学科论证方案”,组织专家根据《管理办法》和《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从学科概况、必要性和可行性、人才培养方案、学科建设规划四个方面进行论证。 

四、各学位授予单位须于每年930日前,将当年拟自主设置与调整的目录外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,提交到“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”(http://www.chinadegrees.cn)的“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信息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信息平台”)进行公示,接受同行专家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为期30天的评议和质询。公示材料包括目录外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的论证方案(Word文档)和专家评议意见表(扫描图片,样表见附件二),材料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,可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开。有关评议和质询意见将通过“信息平台”直接反馈各学位授予单位。

五、各学位授予单位须于每年12月31日前,通过“信息平台”将本年度拟设置与调整的目录外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的论证方案、专家评议意见表、备案表(样表见附件三)报我办备案,并在“信息平台”中填报本年度增设或撤销的目录内二级学科、目录外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名单,以及本单位所有学科的招生数、在校学生数、授予学位数和毕业生就业率等基本情况(样表见附件四)。

六、我办将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和“信息平台”上统一向社会公布各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的目录内二级学科、目录外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名单。 

七、各学位授予单位原按照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皇冠9393体育平台做好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、专业工作的几点意见》(学位〔2002〕47号)文件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,应按照《管理办法》和《实施细则》的规定重新进行论证。 

八、我办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“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信息平台”的开发维护工作,有关材料公示、数据报送等技术问题请咨询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,联系人:刘丽娜,联系电话:010-82379478。有关政策问题请咨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,联系人:郝彤亮,联系电话:010-66097128。 

附件一:1.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论证方案(提纲).doc

2.自主设置交叉学科论证方案(提纲).doc

附件二:1.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专家评议意见表(样表).doc

2.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专家评议意见表(样表).doc

附件三:1.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备案表(样表).doc

2.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备案表(样表).doc

附件四:学科基本情况年度报表(样表).doc

二○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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